解读三省六部制
重庆市黔江中学校 向艳秋
一、三省六部制有什么优点?
三省六部制因为诸多优点而备受推崇和赞美。比如,有利于集思广益,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加强君主的权利,维护封建统治;有利于提高官员的文化素质,促进文化的发展等。除了这些以外,还应该注意如下三个方面:
从制度的传承角度看。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三省并立,分散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可以说,三省六部制是对秦汉以来三公九卿制的发展,它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趋向完善。
从职能的转变来看。三省和六部的官员处理的都是政府事务,宫廷内务另有专门机构和人员处理,它的设立表明皇家事务(皇室事务)与国家事务(政府事务)彻底分离转变,是古代中国政治制度的一大进步。
从权利的制衡来看。三省六部制将相权一分为三,也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皇权与相权的平衡,有“分权制衡”的特点。
二、关于三省六部制的反思:三省制能不能限制皇权?
在三省六部制的行政流程里,中书省负责起草诏令,门下省负责封驳诏令,尚书省负责执行诏令。而中书省起草的诏令代表的是皇帝的旨意,门下省审核和封驳这些诏令不就是在审核皇帝的旨意吗?是不是意味着皇权实际上会受到三省制的限制呢?
确切地说,“皇帝制度”或“皇帝”称号已然决定了皇权是至高无上的,没有人能限制或制约皇权。但因为“皇帝”行使权力时需要通过一定的人员和机构,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三省六部制就从制度上为臣下提供了约束皇帝的行为从而让其不滥用皇权的可能。
可以从《旧唐书》中的三则小故事看出这个特点。
唐穆宗下了诏书要给刘士泾升官,从检校大理少卿、驸马都尉升为太仆卿。门下省的给事中韦弘景、薛存庆把皇帝的诏书封还回去了,认为这个
升迁不合理,不予通过。皇帝亲自下谕令给他们解释:“之所以要给刘士泾升官,是因为他的父亲在边疆立了功,他自己有在原任上做了十几年官了,他还娶了云安公主为妻三省六部,所以才准备给他升官三省六部,给他和他的家庭增添一些恩典。”韦、薛两人听了这个解释,才通过了那个诏令。
另一则是皇甫镈的故事。
户部侍郎、判度支、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皇甫镈想通过一些手段稳固自己的职位,他上奏皇帝建议减少内外官的俸禄,用来贴补国家的其它用度。皇帝答应了,下了诏令。但门下省的给事中催佑觉得这件事不妥当,直接把皇帝的诏书退回去了。
还有一则是唐宣宗时候的事情。
唐宣宗认为大将军李遂德才兼备,任命他为岭南节度使。在皇帝任命诏书已经发下后,门下省给事中萧放认为这个任命不合适,建议皇帝取消任命。唐宣宗这时正在欣赏乐曲,听了萧放的理由后,觉得这个任命的确不妥当,便当场叫一个伶人骑快马去追回诏书。
这三个故事明显可以看出在皇帝下敕令以后,门下省的给事中都进行了封驳。要么使皇帝申明该敕令的理由,要么使皇帝的敕令作废。不难得出一点:皇帝的行为会受到门下省的制约。
是不是只有门下省有这种制约功能呢?实际上不仅门下省有这种制约功能,中书省也有类似的行为。旧唐书中的另外一个故事反映了这一点。
刘祎之是武则天时期的中书侍郎,供职于中书省。因他不认可武则天发的敕令,认为该敕令未经过中书省和门下省的审核,不属于正式文件。武则天因此大怒,认为刘祎之忤逆了她的旨意,藐视她的皇权,竟直接把他赐死。
由此可见中书省、门下省都在一定程度上干预皇帝的言行,力图使皇帝的所作所为在制度框架内,力图使皇帝不专权。
实际上早在唐太宗的时候,他便意识到这种情形。但他没怎么制止,反而是有意识鼓励和推进中书省与门下省这样做。
但是,历史的性格是多面的,有的皇帝意识到来自制度的干预和制约后跟唐太宗的态度迥异,如武则天直接赐死刘祎之。
如此,不难得出两点结论:三省六部制确实在制约,但制约的不是皇权而是皇帝。在君主专制时期,这种制约是一抹难得的亮色。但必须注意的是,其制约的实际效能是有限的,取决于皇帝的态度和素质。
三、三省六部制有没有得到长期推行?
从三省六部制的优点来看,它确实是一项很好的制度。是不是优点多就一定会得到长期推广呢?答案是否定的。
三省长官共同议事的地方叫政事堂。但后来参加政事堂议事的长官越来越多,凡是参与政事堂议事的官员身份都等同于宰相,宰相的权力就进一步被分散。到唐中叶以后,皇帝规定,只有加了“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头衔的才是真宰相,其他官员不能叫宰相。而拥有这个头衔的官员越来越少,于是三省的很多官员就先后被排斥出了宰相的行列。三省六部制就名存实亡了。
总体而言,三省六部制主要在唐朝前期实行,唐朝中后期就已经逐渐发生变化。
(本文选自第803、806期《初中生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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