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产生的垃圾理应作为建筑垃圾进入消纳场所,但个别人却贪图方便、心存侥幸,将装饰装修产生的垃圾堆放在生活垃圾桶站……日前,东城区体育馆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随意抛撒装饰装修垃圾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最终处以当事人200元罚款。
10月23日下午17时许,东城区体育馆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队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在葱店西街一生活垃圾桶站的桶外侧堆放着一个装满物品的白色编织袋。打开发现装修垃圾,沉甸甸的白色编织袋内,装满了企图“蒙混过关”的装饰装修垃圾。为弄清这些装修垃圾来自何方,执法人员通过视频监控回溯调查发现,原来是在当天下午16时49分一居民骑着电动车路过此地时,顺手从车上搬下装满装修垃圾的编织袋,随意堆放在垃圾桶站后便骑车离去。
后续装修垃圾,执法队员通过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开展进一步走访调查,发现附近一户居民家中正在装修。经过与视频监控中的人员进行比对,发现视频监控中扔垃圾的人员正是房屋内人员之一。在与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宣讲法规政策后,当事人承认当时为图方便,认为量少,就近将产生的墙皮等装修垃圾堆放到了生活垃圾桶站。执法人员要求该户居民尽快将装修垃圾收回,后续通过正规渠道进行处置,并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据了解,根据《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合。在此,城管部门提示居民朋友们,在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按照居住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单独堆放,并承担一定的处置费用。
下一步,体育馆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依托网格监控,加强源头管控,提高巡查力度,严惩非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努力营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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