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住建局了解到,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自本月起正式实施。相对老标准,新标准有哪些新的要求?市住建局专家进行了权威解读。
■7至9层居住区绿地率最小值为30%
专家介绍,新标准紧密结合“生态文明、绿色低碳、美丽宜居、高质量发展”等新理念,注重生态、安全、宜居宜业等功能要求,坚持尊重自然和科学绿化,倡导低碳节约,鼓励绿色技术应用,该标准落实新理念,指导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高质量建设。
新标准最大的变化是根据建筑气候区划,对各城市的居住区绿地率进行了分级分层规定。将老标准对新建小区、新建居住组团的统一绿化规定,按十五分钟生活圈、十分钟生活圈、五分钟生活圈、居住街访进行分类细化,并以建筑平均层数来确定绿地指标。比如,7层-9层居住区,绿地率最小值为30%,19层-26层的高层居住区,绿地率最小值为35%。
新标准要求,坚持共建共享,倡导居住区和单位绿地开放共享和围墙界面绿化美化,坚持集约用地,合理确定居住区和单位绿地率控制指标,倡导立体绿化,明确立体绿化计入绿地率的情形及计算方法。
■植物合理搭配,保持生物多样性
“新标准特别强调了注重生态低碳,加强植物种植引导,更好发挥居住区和单位绿化的生态效益和环境效益。”专家介绍,在植物配置方面,新标准强调乔、灌、花、草、地被合理搭配,更好发挥园林植物的固碳增汇效益。新标准提出植物种类下限规定,因地制宜适度增加鸟嗜植物、香源植物配置绿地率标准及规范,丰富居住区生物多样性。同时绿地率标准及规范,遵循科学绿化要求,新标准指引绿化建设从定性评价向定性定量结合评价转变,提出居住区绿化植物种类数量、植物与建筑距离等定量指标,并根据所处生物气候带的特点,提出地区性、差异化的定量指标。新标准规定,乔灌木树冠投影面积与草坪面积(乔灌木树冠投影下的草坪除外)的比率不宜小于4:1。
针对目前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中存在的植物种类单一等问题,新标准规定,绿地面积在4000平方米—10000平方米 (不含10000平方米)的,绿化树种不少于40种—50种;绿地面积在10000平方米—20000平方米(不含20000平方米)的,绿化树种不少于60种—70种;绿地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绿化树种不少于80种。
■强调植物与建筑物保持足够距离
近年来,在名城花园、瘦西湖新苑等小区内,围绕高大的树木到底该“保守”修剪还是“大刀阔斧”修剪,居民与居民、居民与物业之间有不少争论:自家门前有大树的希望“大刀阔斧”修剪,以保证家中有足够的采光,门前没大树的则希望“保守”修剪。这样的争论在我市小区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专家表示,针对部分小区绿化树木种植过密、影响住户通风采光等问题,新标准特别强调植物与建筑要保持足够的距离,常绿大中乔木中心与建筑物的南窗距离不宜小于10米,其他乔木中心与建筑物的南窗距离不宜小于5.5米,大中乔木中心与住宅其他窗户、阳台、无窗墙面的距离不宜小于3米,距窗户3米内宜种植低于窗台高度的灌木。
记者 姜传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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