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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全国“组织刷单入刑”第一案在杭州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刷单组织者李某某通过创建网站和利用语音聊天工具建立刷单炒信平台,非法获利90余万元,被公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起诉,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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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组织者被判5年9个月
余杭区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虚假的信息仍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且属情节特别严重。法院当庭宣判,李某某因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90万元,连同原判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予以并罚淘宝发布网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9个月,并处罚金92万元。这也是刷单行为进入刑事宣判的第一案。
利用网络平台刷单 非法获利90余万
2013年2月,被告人李某某通过创建“零距网商联盟”网站和利用YY语音聊天工具建立刷单炒信平台,吸纳淘宝卖家注册账户成为会员,并收取300-500元不等的会员费和40元的平台管理维护费。
李某某通过制定刷单炒信规则与流程,组织及协助会员通过平台发布或接受刷单炒信任务,在淘宝网上进行虚假交易并给予虚假好评,进而提升淘宝店铺的销量和信誉,欺骗淘宝买家。截至2014年6月,李某某非法获利90余万元。
△资料图
李某某在炒信过程中非法获利的途径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会员费和培训费,每名会员需交540元;二是卖任务点的收入,以每个点5元的价格出售获利;三是帮助别人炒信获利;四是销售空包获利,通过代售空包的差价获取利益。
然而,通过大数据手段,网站方面发现了李某某的刷单行为并予以报警。2016年6月,李某某被公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起诉至余杭区法院。
刷单不容小觑 网购环境需净化
目前,随着网购的流行,刷单、炒信已经成为一条巨大的灰色产业链,很多参与其中的人在短时间内获取了大量利益。据《2016年阿里巴巴平台治理年报》披露:2016年阿里识别信用炒作相关网站179个,发现微信、QQ、YY等社交软件专门从事信用炒作的群组5060个。刷单、炒信行为不仅给消费者、网购市场带来极坏的影响,也拖累了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
本案的主审法官俞潇也表示淘宝发布网赚,网购环境需要净化。互相刷信的行为会带来较大的交易风险。若不建立一个正常的网络交易秩序,不仅对消费者个人,甚至对整个网络经济的发展都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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