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因侵权行为而不同程度丧失了劳动能力,如果其有年迈的父母或年幼的孩子残疾人保障金怎么计算,保险或事故责任方是需要赔偿给他们一定的生活费。那么,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该如何计算?
相关案例
2021年A公司将北京地铁×号线工程土建施工×合同段的施工管理等事宜全权授权给公司孙某3,孙某3将该段2/17区的部分工作以劳务分包形式交给向某进行。2021年5月24日,孙某经米某介绍进入向某的项目并入场施工。孙某使用电锯工作过程中残疾人保障金怎么计算,因板材存有异物,造成板材未按预设标线运行,其左手拇指被锯断。孙某被送往医院,住院至2021年6月1日,期间医疗费共计11775.77元。孙某将向某、米某、A公司诉至法院,法院于2021年12月20日立案。
审理中,根据孙某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所对孙某进行鉴定,该鉴定机构于2022年11月8日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结论为:孙某所受损伤属十级伤残(10%)。孙某支出鉴定费4550元。
另查,孙某1(1943年10月8日出生)、梁某(1951年7月15日出生)夫妇育有两子,孙某2、孙某。孙某、魏某夫妇育有一女孙某4(2006年8月12日出生)一子孙某5(2008年3月7日出生)。其父母体弱年迈,长期患病,已经完全丧失生活能力,其生活依靠两子抚养。孙某3还提交其母梁某的残疾人证,该证据载明梁某属多重三级残疾。
法院判决如下:A公司、向某赔偿孙某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4677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69887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文启律师说法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本案中,2021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46776元。根据法律规定,孙某父亲的被扶养人生活费=46776元/年÷2人×5年×10%,孙某母亲的被扶养人生活费=46776元/年÷2人×[20-(71-60)]年×10%,孙某子女的被扶养人生活费=46776元/年÷2人×(18-16)年×10%+46776元/年÷2人×(18-14)年×10%,共计46776元。
文启律师建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年度统计;“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则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此外,还应当注意,司法实践中,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一般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扶养人的年龄、收入水平、抚养能力、被扶养人的年龄、收入来源、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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